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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 2025年6月刊

2025-07-0378

司法解释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5.06.10发布,2025.07.01实行)

《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以及自诉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执行情况说明,并将已经掌握的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等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意见》还明确了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时应当附相关证据材料。

部门规章/行政法规

1、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25.06.19发布)

《通知》指出,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打击政府采购中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财政部负责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并对中央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分为筛选名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总结报告七个阶段。

2、国务院: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2025.06.06发布)

《通知》提出,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划定建筑垃圾分类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建筑垃圾,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规范运输车辆进出管理,并按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利用、处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建筑垃圾产生方应支付合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费用。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除追究运输单位责任外,同步追究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单位相关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

3、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2025.06.04发布)

《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实地调查,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城市建设总量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监测成果质量,并于8月31日前提交。

4、交通运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5.06.03发布,2025.09.01实行)

《办法》共十章五十六条,明确铁路勘察、设计单位的权责,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了地质勘察监理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等,删除了勘察设计收费章节。明确变更设计管理责任,规定变更设计程序。加强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管,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05.27发布)

《通知》明确,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停止公示4842.47万条异常名录信息,涉及2551.24万户主体。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申请移出并通过审核的主体将不再公示异常信息。

6、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25.03.18发布,2025.05.01实行)

《办法》明确,企业未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变更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同时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7、住建部:对拟发布、修订的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预应力混凝土肋形屋面板与楼面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建筑用混凝土箱式模块单元及连接配件技术要求》《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行业标准:《供水管网漏水检测相关仪》《城市信息模型数据交换标准格式》

地方法规

1、天津市住建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2025.06.21发布)

《通知》明确,申报条件为2023年9月1日后新开工,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具有较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项,同时能够结合工程特点,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智能建造、城市更新、“好房子”建设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创新,为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节能降碳、高质量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建设工程。

2、天津市住建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2025.06.21发布)

《通知》明确,市级工法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安装工程等3类,申报条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本市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领先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我市地方标准的,应当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机构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鉴定。

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2025.06.06发布)

《通知》明确,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5〕100号),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资金计划本次共下达资金1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所列资金随文拨付,应专款专用,同时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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