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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资讯 | 金诺参与承办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

2026-10-0858

2026年9月19日,由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主办,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南开大学比较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暨‘中西法律文明视域下的法律史学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天津财经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实务部门、律师行业代表齐聚津门,围绕中西法律文明对话与法律史学研究展开深入研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梅海军律师、普峰律师受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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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侯欣一主持。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新涛,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张仁善,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刘晓林,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红丽,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先后致辞。图: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牛同栩在开幕式上致辞

牛同栩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法律史学是法学的根基之学,中西法律文明的交流互鉴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金诺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年会的承办单位之一,将积极支持法律史学术研究与实务交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法律实践转化,为天津法学研究和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开幕式后,大会主旨发言在南开大学教授卞利的主持下进行。南京大学教授张仁善以《中西法律文明对话的先驱——以〈郑天锡自传:东方与西方〉的问世为视角》为题作开篇演讲;吉林大学教授刘晓林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命题的形成轨迹》发表演讲;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志松、河北工业大学教授闫文博、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柴松霞分别就清代基层司法对民间信仰的分类治理、中国古代维护大一统的法律机制及其体系特征、日本明治维新立宪对中国“礼治”思想的吸收与转化等主题作了精彩发言。下午,会议分三个环节展开分论坛研讨。来自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的多位学者和青年研究者,围绕明清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潘云超年谱、民国时期遗产税立法、清末法律文献整理、传统相声中的司法官员叙事、宋代州县司法实践、近代天津商事公断制度等多个主题进行了发言交流,现场学术氛围浓厚,观点碰撞热烈。闭幕式上,会议举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经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论文若干名。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普峰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图: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合影(右一为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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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因在本次年会筹办过程中的积极贡献,荣获大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最后,侯欣一教授致闭幕词,对本次年会的学术成果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向各承办单位和全体参会学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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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术年会的成功举办,为中西法律文明比较研究搭建了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也为律师行业深度参与法律史研究、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金诺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支持法学学术活动,深化法律文化研究,以专业服务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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