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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天津简报2010第4期
2010年首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法律讲坛在津举行
2010年6月9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委合同站)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协办的“2010年首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法律讲坛”在天津科技馆举行,本期的主题为“建设工程法律疑难问题”。贸仲天津仲裁中心、天津市建委合同站的有关领导以及天津市各重点房地产开发与建设工程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天津市律师协会律师会员共计二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在致辞中,贸仲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女士表示: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应特别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和选择国际通行的仲裁机制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仲裁中心除了就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争议解决服务外,还将在市建委、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中国贸仲拥有的优秀专家资源,通过设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法律讲坛”,为天津的建设企业和律师界提供研讨热点建设工程法律问题的新平台,以协助企业做好合同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在专题研讨阶段,贸仲仲裁员、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律师(原中建总公司总法律顾问)针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条件、工程合同的概括转让、设计合同、白合同的表现形式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实际操作等建设工程法律疑难问题,从实践、法律规范和司法仲裁判例的角度,向企业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法律讲坛”2010年第一期活动,今后,该平台还将陆续以热点建设工程法律问题为内容,举办系列活动,以沟通和深化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建设企业、建筑律师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进一步推动天津地区建筑房地产仲裁业务的发展。
贸仲天津仲裁中心参加与中建系统各局的专项沟通会
为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加强中建系统各局与天津有关部门及企业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深化合作,更好地推进并落实有关工作和项目,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支持下,与中建系统各局的专项沟通会于2010年5月30日在津召开。
会议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李俊杰副会长主持,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同志在百忙中拨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贸仲天津仲裁中心、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以及中建一局、三局、四局、五局、七局、八局有关负责同志近3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贸仲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女士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仲裁在解决建设工程争议方面独特的优势以及天津仲裁中心的设立背景和业务范围。解秘书长表示,希望与作为天津各建筑工程主要承建者的中建系统各局,尤其是各局在天津的公司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为各局在天津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局天津分公司的有关业务就近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仲裁法律服务。
此次会议沟通了中建各局与贸仲天津仲裁中心的联系;仲裁中心将于近日再次召开各局天津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跟进仲裁条款的订立和落实工作。
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举办与中建驻津单位业务交流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仲裁机制在中建系统天津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的应用,有效防控和及时化解合同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于2010年6月10日举办了“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中建驻津单位业务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贸仲天津仲裁中心高级顾问李继勇先生主持,来自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七局、中建八局驻天津的有关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上,贸仲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女士结合中建系统建设工程争议的特点,向与会者介绍了仲裁机制的优势以及在订立仲裁条款时应重视和注意的问题。各中建驻津单位的与会代表则分别介绍了本企业合同争议解决实际情况,与仲裁中心就实践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纷纷表示将尽可能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和分包合同中采用仲裁中心的仲裁条款,以规范企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深了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中建驻津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为日后仲裁条款的订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于家堡金融区联合主办建设工程及招投标法律培训
为充分提升于家堡金融区法律服务软环境,更好地为于家堡金融区的开发建设提供法律支持,2010年5月1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天津仲裁中心)应邀组织相关法律专家入区为相关企业提供建设工程及招投标法律培训。新金融公司、中建三局、中建八局、滨海置地、滨海新城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会。
会上,贸仲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女士首先发言,讲解了仲裁优越性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体现以及企业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等内容。此后,南开大学法学院何红峰教授以“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黑白合同、招投标以及企业文明施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与会者的提问进行了解答。解秘书长以及何教授的精彩发言受到与会者的热烈欢迎,大家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对常见的建设工程及招投标法律实务问题以及如何对利用仲裁方式防范和化解建筑、房地产纠纷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于家堡金融区是国家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也是天津市委、市政府为配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而规划建设的经济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基地。2009年11月17日,贸仲天津仲裁中心曾分别与于家堡金融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签署了仲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此次活动正是于家堡金融区和贸仲天津仲裁中心共同贯彻落实述仲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的具体举措之一,这种围绕企业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实务法律培训不仅对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和于家堡金融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同时也为滨海新区营造加快发展的法制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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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ding times: 118 201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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