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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工业区船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颁布
为规范南港工业区施工船舶的管理体系,保障工业区涉海施工安全和通航安全,结合南港工业区施工海域开放、施工面积范围大,施工船舶种类多、数量多、平行交叉作业多等特点,从09年开始,南港工业区陆续制定针对施工船舶的各项管理办法,并充分征求了涉海安全专家和天津海事局等专业部门的意见,于近期正式下发了《南港工业区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包括船舶准入制度、内河船管理规定、通航管理规定、防污染管理规定、应急反应程序及应急保障等11个大项的管理要求,不仅对施工船舶自身的固有设备设施制定了明确的规定,还对各涉海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可作为监管部门和项目部自身开展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规定》的编制,完善了南港工业区安全管理体系,体现了南港工业区在开发建设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为南港工业区实现安全管理上水平提供了坚实基础。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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